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落实国家和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根据《2023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现决定开展“立心教育·力行行动”资助文化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学·逐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2023年4月—6月
三、活动内容
(一)衢州学院首届获奖受助学生优秀典型事迹征集
征集对象: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绿色通道”、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春节慰问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服兵役资助、学费减免等)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主题内容:学生结合自身在校的成长经历、学业成就、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自选主题,如“梦想启航”“专业学习”“生活感悟”“工作随想”“诚信感恩”“爱国励志”“创新创业”等主题,以人物通讯形式记录本人在获奖受助后的感动和感谢之情,以及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成长经历和成功经验,文章要有一定典范性,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
事迹材料要求:受助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材料主要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其中文字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个人寄语;图片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等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照片。
(1)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入学年份、工作或签约单位(毕业生)、考取的国内外高校名称(毕业生)、个人所获校级(含)以上重要奖项与荣誉等。所获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逐级排列(需注明获奖年月)。
(2)个人事迹。2000字左右,体例不限。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准,集中反映中心思想,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有文内小标题者,文内小标题要求与标题立意相近;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出小标题。文章内容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生动描述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不得抄袭或剽窃。
(3)个人寄语。200字以内,寄语学弟学妹们合理定位自我,科学规划人生,努力学习,锐意进取,积极践行“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的资助育人理念。
(4)个人照片。与个人事迹紧密相连的、能鲜活反映学生个人风采的照片1张,照片标题为:XXX学院+学生姓名,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4.报送要求:在学院范围内开展获奖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初评,并以此为契机在学生中加强诚信感恩和爱国励志教育;初评后的材料报送5-7份参加学校评选,将推荐材料(打包,每篇文章保存为一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学院--文章标题--学生姓名”,照片附后)及《衢州学院首届受助学生优秀典型事迹征集汇总表》(附件1)于5月10日前钉钉发送至陈敏斯。
(二)“学习二十大 资助筑梦行”文创作品征集大赛
1.参与对象:在校学生
2.作品内容:围绕资助主题设计宣传文创作品,可手绘、可用软件制作。作品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海报、漫画、动画人物、宣传册、书签等。作品要求JPG格式图片,图片不小于5M,纸质绘画需扫描成电子图片报送。作品要求为原创,严谨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优秀作品将被推荐至校报刊登。
3.报送要求:学院开展初评,并推荐3~5个作品参与校级评选,5月10日前将参赛作品(打包,命名方式:学院--姓名--文创作品标题)及《“学习二十大 资助筑梦行”文创作品征集汇总表》(附件2)钉钉发送至陈敏斯。
(三)“资助暖人心 逐梦我先行”资助宣传大使评选
1.参与对象:在校学生,享受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的同学优先。
2.活动内容:丰富学生资助宣传形式和内容,使更多学生了解国家、学校资助政策,让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3.活动流程:
(1)学院推荐。个人自愿报名,学院推荐2~3名候选人,并填写《衢州学院“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3)及《衢州学院“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附件4),于4月25日前钉钉发送至陈敏斯。
(2)校级评审。学工部将于5月中旬组织现场评审,候选人现场做3分钟微宣讲,演讲内容包括所要介绍的资助政策、个人励志故事等,要达到宣传政策、感染和引领他人的作用。评审会将评选10名学生为“资助宣传大使”。
(3)聘任培训。学工部将为“资助宣传大使”颁发聘书,并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资助政策和宣传技巧培训(学校概况、招生政策、就业信息、资助简介等),培养一支懂政策、会宣传、注引领、重实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队伍。
(4)实施宣传。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课余时间和暑假回访高中母校、深入学院班级、深入家庭所在乡镇村等基层单位宣传党和国家资助政策,以及学校奖助体系和招生政策等,通过讲述自己在资助政策关怀下励志奋斗的故事,感染和鼓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敢于克服困难、勇于追逐青春理想。
(四)衢州学院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
1.活动目的:
为倡导和鼓励广大学生,特别是学生资助对象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激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成才,表彰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在“资助育人”中的积极作用,现决定开展衢州学院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
2.评选对象:勤工助学固定岗学生
3.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并任期满一学期及以上;
(5)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4.活动实施
(1)择优推荐:参评人员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报送个人事迹材料:
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展现不畏困难、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材料配图5张左右,图片内容与材料密切相关,主题突出,每张图片配10字以内文字说明,图片为高清图,2M以上,RGB色彩模式。图片再单独打包另附1份。
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报送方式及材料: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衢州学院“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附件6)、个人事迹材料及《衢州学院“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交至实4-305B陈敏斯,电子版钉钉发送至陈敏斯。
组织评选:学工部将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校级复赛的候选人名单,复赛分为线上投票和专家评选,最终确定10名“勤工助学之星”。
事迹宣传:活动后期对10名校“勤工助学之星”的优秀事迹将通过衢州学院学生处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择优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参与浙江省“勤工助学之星”评选。
四、活动评奖
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校级优秀作品。设校级奖项若干(具体奖项数将根据作品质量进行微调),具体为:
优秀典型故事征集: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3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2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100元;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及活动纪念品。
文创作品征集: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元;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及活动纪念品。
资助宣传大使:评选出“资助宣传大使”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元。
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出“勤工助学之星”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附件:
附件1 衢州学院首届受助学生优秀典型事迹征集汇总表.xls
附件2 “学习二十大 资助筑梦行”文创作品征集汇总表.xls
附件3 衢州学院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docx
附件4 衢州学院“资助宣传大使”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6 衢州学院“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docx
附件7 衢州学院勤工助学之星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