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衢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8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现确定427名考生获得我校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其中学前教育(师范)73名、小学教育(师范)107名、汉语言文学(师范)78名、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56名、英语(师范)113名。考生可通过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yt.qzc.edu.cn:8081)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类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入围考生必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本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专业相一致,且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否则无效。届时学校将根据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和高考文化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本公示至4月21日17:00止,共5个工作日。考生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电话:0570-8015711;纪委监督电话:0570-8028406。
附件:衢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