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点领域政策制度
宣讲清单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推进制度宣讲,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范,一体推进“三不”,根据《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安排,校纪委在征求有关学院和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形成重点领域政策制度宣讲清单(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对宣讲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学院、部门(单位)应结合实际,从清单中自主选择宣讲内容。对已提供清单内容之外还有其他宣讲需求的,可自行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宣讲工作,也可向校纪委反馈需求意向,校纪委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宣讲。
2.为便于职能部门工作安排,各学院、部门(单位)应主动做好对接联系工作,一般应当提前一周告知宣讲时间、地点、参加对象等事项。
3.各学院、部门(单位)应与宣讲部门会商确定宣讲形式,可采用座谈交流、会议宣讲等方式进行,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联合组织。
4.宣讲部门对政策制度宣讲工作要高度重视,作为落实监管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强化服务意识,满足宣讲需求,并加强对宣讲内容的审核把关。宣讲人员要认真梳理宣讲内容,做好备课工作,宣讲中要注重互动交流,及时答疑解惑。
各学院、部门(单位)在组织宣讲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校纪委反馈。
附件:重点领域政策制度宣讲清单
中共衢州学院纪委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