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纪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浙纪办发〔2021〕11号)、《关于在全省公办高校开展“一清理、两专项”的工作方案》(浙纪办〔2021〕54号)以及学校工作部署要求,为全面掌握学校教职工个人在从事市场活动、项目合作、社会服务中存在的兼职情况,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兼职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开展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统计工作。
一、自查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兼职情况包含的主要情形
1.在其它学校、单位或机构兼职、兼课的;
2.在企业兼职的;
3.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性活动的;
4.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的;
5.在学术机构或组织、及其它各类非营利性组织兼职的;
6.其它与学校本职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兼职情况。
另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摸排本学院、部门(单位)来校兼职的“创新型岗位”“流动岗位”及其人员情况,兼职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教育度重视本次兼职自查统计工作,做好思想教育和组织工作。
2.每位教职工应如实填报本人兼职情况,并填写《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如有瞒报、不报的,经核实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部门(单位)于6月18日下班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统计汇总工作,并填写《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汇总表》(汇总表),连同《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纸质稿与电子稿一同上报至人事处(行政楼209)夏梦,联系电话:8015328。
附件1: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
附件2: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汇总表(汇总表)
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汇总表(汇总表).xlsx
衢州学院教职工兼职情况自查表(个人表).xlsx
人事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