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撰写并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合申硕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两代会以及全体教职工大会相关要求,总结2020年工作。总结应包括:年初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及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不足。工作总结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亮点鲜明,切忌材料堆砌和罗列。
二、各单位在工作总结过程中,应对2020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在总结中单独报告自查情况,并填写自查自评表(见附件)。自查应对照各部门(单位)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衢院党﹝2020﹞14号)考核内容要求,重点内容为:1.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2.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4.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二级学院、教育集团);5.对巡察、审计及其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评表2020年12月31日前报行政楼313办公室曾闽。
三、结合学校申硕发展目标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科学谋划2021年工作。计划应包括:工作总体思路、主要工作目标、主要推进措施等,并列出工作任务分解表。工作计划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举措有力。
总结和计划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党(校)办(行政楼311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贾凯锋钉钉。报送时需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分开,并以文件名“单位+2020年工作总结”和“单位+2021年工作计划”的格式报送。
附件: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评表
党(校)办 纪检室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 自查自评得分: |
扣(加)分情况说明(写不下可另附纸,加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二级学院书记,机关部门、教辅单位负责人签字: |
二级学院党委,机关部门、教辅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