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根据《衢州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就开展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岗位详见《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如岗位有特殊要求且经学工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2.目前在岗学生工作到2020年11月13日止,有意继续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重新申请,竞聘上岗。
三、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有应聘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用工部门需求信息,11月11日前登录易班填写《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
2.学院审核。11月12日前各学院负责资助认定的辅导员登录易班,对申请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进行身份核实并填写审核意见。
3.学生处汇总反馈。11月13日前学生处汇总报名学生信息,并反馈给各用工部门。
4.组织面试。11月18日前各用工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前需通过有效方式提前告知所有提交申请的学生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信息。11月19日前通过办公系统上传《衢州学院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录用名单》(附件2),并将录用结果告知所有报名学生。
5.公布结果。学生处根据各用工部门面试结果,公布各用工部门录用名单。此次未录用学生将纳入衢州学院勤工助学后备人选库,临时岗位选聘时会优先推荐。
四、工作要求:
1.确保宣传到位。各学院和用工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将招聘会的相关工作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每一名学生,确保相关学生知晓、知情。
2.严格用工管理。各用工部门的勤工助学管理员要做好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指导、管理工作,新一轮勤工助学学生正式上岗前,用工部门要组织岗前培训,并严格按照《衢州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进行岗位管理。
3.加强资助育人。各用工部门要积极发挥资助育人功效,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劳动教育,严格执行人岗一致的原则,学校将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部门勤工助学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缺岗情况的,学校将核减岗位设置数。
4.提高安全意识。用工部门需做好对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教育工作,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危作业,注意保障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安全。咨询电话:8015019。
附件1 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一览表.jpg
附件2 衢州学院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录用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