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衢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 2021 年市级预算和2021—2023 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衢财预〔2020〕10号)文件,按照《衢州学院经费核拨与使用办法(试行)》(衢院计〔2014〕2号)文件规定,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资产购置、设备维修(护)等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类预算编制
1.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依据《衢州学院2021-2023 年中央省财政实验室项目建设滚动规划》(附件1),按拟定的建设年度、经费等列入中央、省财政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完善申报书材料(含附表),项目书格式见附件3(申报书材料若未作修正,则无需提交该项材料);
2.经费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内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含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需填报《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
3.规定在2020年完成建设,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的实验室建设项目,需在2021年预算中予以申报,不需填报《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二、 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类预算编制
1.教学部门实验室所属且单次维修费用预算在10000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类维修(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维修须经专家进行论证)、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
2.非教学部门所属且单次维修费用预算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类软件及仪器设备运行维(修)护、校园消防与监控等安全设备运行维(修)护、公共设备类设施运行维(修)护、各类网络平台运行年度服务费等;
3. 以上所述的仪器设备、软件等运行维护均需按类别填报《衢州学院2021年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预算申报表》(附件5)。
三、资产购置类预算
1.通用办公类、科研类、教学类所属资产(设备、家具)均填报《衢州学院2021年资产采购项目预算申报表》(附件4),通用设备、家具类购置依据《衢州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附件2)所列名称和限额进行预算编制;
2.实验室建设项目仅需填报分标项预算总额;
3.请严格按表中说明填写申报,如未列入采购预算均不予采购。
四、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中心)务必于2020年10月3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附件4~附件 5)纸质稿(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08室),电子稿(附件3~附件5)发至彭昌勇钉钉。
附件:
1.《衢州学院2021-202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滚动规划》
2.《衢州市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3.《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4.《衢州学院2021年资产采购预算申报表》
5.《衢州学院2021年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预算申报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10月27日
附件1 衢州学院2021-202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三年滚动规划.xlsx
附件2 关于印发市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3 衢州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4 衢州学院2021年资产采购预算申报表(设备、家具).xlsx
附件5 衢州学院2021年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预算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