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8号),请结合本学院内实际报到新生数认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校办学秩序。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2.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3.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4.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工作人员名单于10月14日下班前报教务处郑华。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请填写《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统计表》,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教务处。
请各学院在10月26日下班前将本学院《2020级新生复查统计表》纸质稿(如无异常,请在统计表上备注并领导签9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郑华。
教务处
2020年10月12日
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