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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相关工作的通知

浏览:1447次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4日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寒假假期为2017年1月21日至2月17日,为切实做好期末、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原则上不得留校。学生应于1月22日前离校(除部分因车票原因需延时住宿和寒假确需申请留校住宿学生外),1月23日开始将对无人寝室断电、封门,2月17日解除封闭并恢复正常
2.如有学生情况特殊确需留校者,应提前填写《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表格到学工部“资料下载”处下载,连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到本学院学工办,由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学工办汇总后于1月16日前将材料交至公寓管理科包建林老师处(电话:8015127),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发到其OA邮箱。未申请留校的同学一律不允许在公寓住宿。
3.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月18日~19日。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回校取物或提前回校,必须到本学院学工办开证明,凭证明到本楼栋值班员处说明情况、进行登记后方能进入寝室,接通电源。
4.寝室若有地砖破裂、墙壁渗漏、门锁损坏、阳台推拉门滑轮严重磨损等情况,请所在寝室同学于1月16日前到楼下值班员处填写“学生公寓日常零星维修单”作报修登记,以便寒假统一安排维修。
5.寒假期间,寝室内不应存放任何贵重物品,所有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电脑等)都应随身带回家或自行存放他处。同时务必将学生生活服务指导中心暂扣或暂未查到的禁用电器,一并带回家,如在学生公寓发现违规电器,将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寒假期间衢州地区烟花较多,为防止公寓楼因烟花火星等引发的寝室火灾,全体同学务必在离开寝室前,将阳台上堆放的物品搬进寝室,废品类自行处理,未处理的寝室将登记备案!
7.放假离开寝室前请务必关好门窗(包括阳台门),关闭水电源,整理好内务卫生,以保证开学后能舒心、放心入住。
8.离校回家须乘坐正规汽车公司的客车(衢州市以衢州长途汽车站、汽车北站为准),切勿乘坐无牌、无证、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禁止为私人客运车辆或来路不明车辆代售车票。
9.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申请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在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乱扔烟头、私拉电线插座以及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离寝时关闭各种电器、电源,杜绝用电隐患,确保假期学生公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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