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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衢州学院2016年“最美教室”“最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644次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6日
发布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各学院:
为迎接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引导学生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富有个性的教室、寝室装扮,美化学习、生活环境,创建美观和谐、格调高雅的校园环境;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体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关于开展衢州学院迎合格评估,创优良风貌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学校开展“最美教室”“最美寝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限空间,无限精彩——“最美教室”“最美寝室”评选活动。
二、参与对象
以班级、寝室为单位报名参加。
三、评选流程
(一)院级评选:各学院组织本学院班级、寝室于10月25日~11月8日期间开展院级“最美教室”“最美寝室”评选活动,推选出本学院参赛班级、寝室数量的10%进入校级评选,其中“最美教室”在大一、大二全体学生教室中开展,“最美寝室”不限年级。
(二)校级评选: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推选的院级“最美教室”“最美寝室”,于11月中旬开展校级评选,11月9日各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张莉莉处。
四、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室”评选条件:
1.美化设计合理布局,美观大方。内容积极向上,健康活泼,能体现大学生的朝气与活力,既有青春气息,又有各自风格。
2.便于教与学。提高教室的文化和学习氛围,能突出专业特点,体现大学生的共同理想,便于老师教学与学生学习。
3.主题鲜明,富有创意。具体形式不设定,自由确定设计内容,但须有鲜明风格,创意突出。
4.打造整洁、宁静、和谐、轻松的学习环境,不提倡购买成品装饰或墙壁贴画。充分挖掘想象力,发挥动手能力体现协作团结的良好作风。
(二)“最美寝室”评选条件:
1.自主装饰寝室,装扮内容可结合专业特色,充分发挥想象力与创造力,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大方得体,整洁美观。
2.寝室卫生打扫合格,地面干净、室内无异味,各种物品分类摆放整齐,室内无损坏的公共设施,如电灯、电扇、水龙头等。
3.提倡合理利用回收物品,提倡低碳、环保、节俭。
4. 不得改变寝室建筑格局和电线线路,不得妨碍公共安全设施,遵守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
五、评选办法
1.成立校级评比小组:由学生处相关老师、二级学院辅导员代表、二级学院学生代表组成。
2.评比小组负责在特定时间到相应教室、寝室拍照,根据照片打分(满分100分),平均分为该教室/寝室最终得分。
3.评比小组将教室/寝室照片上传学生处微信公众号“衢州学院学生处”,由学生投票,根据票数×5%作为教室/寝室的附加分。
附件:“最美教室”“最美寝室”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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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