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衢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衢总工办字[2016]38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各分工会申报的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需符合《衢州市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条件。由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领衔、工作成效显著的创新工作室可重点推荐。 二、 推荐要求 根据衢总工办字[2016]38号文件要求,填报相应的材料,并于2016年10月27日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毛新斌,联系电话:8015116。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衢总工办字[2016]38号) 衢州学院工会 2016年10月24 日 附件:衢总工办字〔2016〕38号(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