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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浏览:666次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4日
发布部门:工会 
各分工会:
根据衢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衢总工办字[2016]38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各分工会申报的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需符合《衢州市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条件。由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领衔、工作成效显著的创新工作室可重点推荐。
二、 推荐要求
根据衢总工办字[2016]38号文件要求,填报相应的材料,并于2016年10月27日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毛新斌,联系电话:8015116。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衢总工办字[2016]38号)
衢州学院工会

2016年10月24 日

附件:衢总工办字〔2016〕38号(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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