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丰富教育教学资源,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和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于11月17日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名额为1-2门。
二、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于11月24日前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谢桂花OA邮箱。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四、联系人:谢桂花,电话:8015147。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