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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125次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6日
为做好2015年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根据《衢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衢院教[2012]3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15年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A类学科竞赛(即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质量监控指标的学科竞赛),要求承办学院(部门)必须申报。各学院(部门)承办的A类竞赛详见附件1。
各学院(部门)成立学科竞赛组委会,设立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宣传、报名、组织辅导和竞赛实施等管理工作。对A类竞赛要在校内广泛宣传和发动,必须组织校级选拔赛。竞赛前通过横幅、海报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学生参与面和受益面。
2.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由各学院(部门)根据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选择申报。
二、申报方式
1.2015年A类学科竞赛(包含该竞赛的校级选拨赛)单独申报;其它级别的学科竞赛选择申报。
2.各学院(部门)根据申报范围确定申报学科竞赛项目及竞赛负责人,并由竞赛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衢州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计划书》(附件2),经学院(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于4月2日下班前统一报送教务处。
三、项目管理和实施
1.凡是立项的竞赛项目,严格按照计划书上的具体安排执行,特别是A类学科竞赛立项后,承办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早启动、早组队、早培训,鼓励本科学生积极参赛,力争今年竞赛成绩上新台阶。
2.立项的竞赛项目可获得学校一定的经费资助。
3.将学科竞赛与专业、学科、课程建设结合起来,要有一定比例的专业、学科和课程建设经费用于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和学科竞赛;将学科竞赛与学生各类社团活动结合起来,实现校、院、社团三级管理;将课内与课外结合起来,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宣传发动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
4.所有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名单须在报名参赛前报教务处备案,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
5.各类学科竞赛负责人在竞赛结束后须及时递交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作为学科竞赛奖励依据。
6.联系人:谢桂花,联系电话:801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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