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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浏览:1555次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9日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三废”处理办法。
废气的处理:
本院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实验教学,几乎没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少量有机、无机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吸收过滤后排放,科研禁止进行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危险气体排放的实验。
废液的处理:
1. 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液的有盖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
2. 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结束后需告知学生:酸性、碱性废液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或稀释处理后排放;有机物废液集中于废液桶;
3. 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废固的处理:
1. 实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纸屑、矿泉水瓶、破损的玻璃仪器等,及时处理,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
2.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应集中收集,用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3.不便于实验室处理的废固、不能丢进废纸篓内,应由指导老师统一收集;
4.用完试剂的空瓶应该按材质(如玻璃,塑料)进行统一收集。
其他
1.       实验中心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工程公司定期集中处理实验教学和科研活动产生的各种化学废物;
2.       分管领导,实验室主任定期巡查,规范本实验教学中心“三废”处理办法,保证该办法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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