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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中毒急救知识

浏览:1327次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27日
    毒害性化学试剂统称为毒害品,指的是进入人体血液后导致疾病或死亡的物品。不同毒害品的制毒途径和毒害程度都不同。
    化验工作中接触到的化学药品,很多是对人体有毒的。有些气体、蒸汽、烟雾及粉尘能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如CO、HCN、CL2、酸雾、NH3等等。有些则可经未清洗的手,在饮水、进食时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如汞、SO2、SO3、氮的氧化物、苯胺等等。有些化学药品可由几种途径进入人体。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可能是慢性的、积累性的,例如汞、砷、铅、苯、酚、卤代烃等,当它们起初进入人体时,量很少,症状不明显,往往被忽视,直到长期接触以后,才出现中毒的症状,因此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
    化验人员了解毒物性质、侵入途径、中毒症状和急救方法,可以减少化学毒物引起的中毒事故。一旦发生中毒事故时,能争分夺秒地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力求在毒物被身体吸收之前实现抢救,使毒物对人体的损害减至最小。
一、中毒与毒物分级
1、中毒途径
毒害品可通过下列三种途径引起中毒。
(1)呼吸系统  分散于空气中的挥发性毒物及粉尘,通过呼吸经肺部进入血液,并随血液循环分散到人体各部位引起全身中毒。
(2)消化系统  操作时触及毒物的手未洗净就拿取食物、饮料等而将毒害品带入口腔、胃、肠道而引起中毒。也有因误食而中毒的。
(3)接触中毒  毒害品由皮肤渗入体内,或通过皮肤上的伤口进入,经血液循环而导致中毒。这类毒害品多属脂溶性、水溶性毒物,如硝类化合物、氨基化物、有机磷化物、氰化物等。所以,实验室一定要通风良好,尽力降低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凡涉及毒害品的操作必须认真、小心;手上不能有伤口;操作完后一定要仔细洗手;生产有毒害性气体的操作,一定要在通风柜中进行。
2、毒性参数
通过测定某物质对细胞的损害程度,可以衡量该物质的毒性。这种数据一般难以测准,且都是在特定动物体上实验后将其结果外推到人体来评定的。尽管如此,它仍有一定得参考价值。目前的毒性参数主要有两种。
(1)半致死量(LD50)  指喂食一组实验动物(如白鼠或豚鼠)、使其死亡半数的毒物量。常以mg/kg表示。
(2)半致死浓度(LC50)  指实验动物吸入某毒物一定时间后,使其半数死亡时该毒物在空气中的质量浓度,常以mg/m3表示。
在生产中常以操作场所受气中某毒物的最高容许浓度为毒性参数。在该浓度下,操作者每天工作8h,持续一周、一月或限定的某段时间内而仍不会造成明显毒害的毒物浓度。
3、毒物危害级别
我国国家标准GB/T 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根据毒物的LD50值,急慢性中毒状况与后果、致癌性、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等6项指标,全面权衡,将毒物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级别。
二、急救措施
    主要给出的是机体受到化学毒物急性损害时所应采取的现场自救、互救、急救措施,一般不涉及就医后的进一步治疗措施。在现场急救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施救者要做好个体防护,佩带合适的防护用具。
2)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取出口中义齿和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和有紫绀者给吸氧,注意保暖。
3)如有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术,一般不要轻易放弃。对氰化物等剧毒物质中毒者,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某些毒物中毒的特殊解毒剂,应在现场即刻使用,如氰化物中毒,应吸入亚硝酸异戊酯。
5)皮肤接触强腐蚀性和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物质时,要迅速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清洗时应注意头发、手足、指甲及皮肤皱褶处,冲洗时间不少于15min。
6)眼镜受污染时,用流水彻底冲洗。对有刺激和腐蚀性物质冲洗时间不少于15min。冲洗时应将眼睑提起,注意将结膜囊内的化学物质全部冲出,要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7)口服中毒患者应首先催吐。在催吐前给饮水500~600ml(空胃不易引吐),然后用手指或钝物刺激舌根部和咽后壁,即可引起呕吐。催吐要反复数次,直到呕吐物纯为饮入的清水为止。如食入的为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则不能催吐,应饮牛奶或蛋清,以保护胃黏膜。食入石油产品亦不能催吐。
8)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进医疗部门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在护送途中,应密切观察呼吸、心跳、脉搏等生命体征;某些急救措施,如输氧、人工心肺复苏等亦不能中断。
    毒害性化学试剂统称为毒害品,指的是进入人体血液后导致疾病或死亡的物品。不同毒害品的制毒途径和毒害程度都不同。
化验工作中接触到的化学药品,很多是对人体有毒的。有些气体、蒸汽、烟雾及粉尘能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如CO、HCN、CL2、酸雾、NH3等等。有些则可经未清洗的手,在饮水、进食时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如汞、SO2、SO3、氮的氧化物、苯胺等等。有些化学药品可由几种途径进入人体。有些毒物对人体的毒害可能是慢性的、积累性的,例如汞、砷、铅、苯、酚、卤代烃等,当它们起初进入人体时,量很少,症状不明显,往往被忽视,直到长期接触以后,才出现中毒的症状,因此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
    化验人员了解毒物性质、侵入途径、中毒症状和急救方法,可以减少化学毒物引起的中毒事故。一旦发生中毒事故时,能争分夺秒地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力求在毒物被身体吸收之前实现抢救,使毒物对人体的损害减至最小。
一、中毒与毒物分级
1、中毒途径
毒害品可通过下列三种途径引起中毒。
(1)呼吸系统  分散于空气中的挥发性毒物及粉尘,通过呼吸经肺部进入血液,并随血液循环分散到人体各部位引起全身中毒。
(2)消化系统  操作时触及毒物的手未洗净就拿取食物、饮料等而将毒害品带入口腔、胃、肠道而引起中毒。也有因误食而中毒的。
(3)接触中毒  毒害品由皮肤渗入体内,或通过皮肤上的伤口进入,经血液循环而导致中毒。这类毒害品多属脂溶性、水溶性毒物,如硝类化合物、氨基化物、有机磷化物、氰化物等。所以,实验室一定要通风良好,尽力降低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凡涉及毒害品的操作必须认真、小心;手上不能有伤口;操作完后一定要仔细洗手;生产有毒害性气体的操作,一定要在通风柜中进行。
2、毒性参数
    通过测定某物质对细胞的损害程度,可以衡量该物质的毒性。这种数据一般难以测准,且都是在特定动物体上实验后将其结果外推到人体来评定的。尽管如此,它仍有一定得参考价值。目前的毒性参数主要有两种。
(1)半致死量(LD50)  指喂食一组实验动物(如白鼠或豚鼠)、使其死亡半数的毒物量。常以mg/kg表示。
(2)半致死浓度(LC50)  指实验动物吸入某毒物一定时间后,使其半数死亡时该毒物在空气中的质量浓度,常以mg/m3表示。
在生产中常以操作场所受气中某毒物的最高容许浓度为毒性参数。在该浓度下,操作者每天工作8h,持续一周、一月或限定的某段时间内而仍不会造成明显毒害的毒物浓度。
3、毒物危害级别
    我国国家标准GB/T 5044-19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根据毒物的LD50值,急慢性中毒状况与后果、致癌性、工作场所最高容许浓度等6项指标,全面权衡,将毒物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级别。
二、急救措施
    主要给出的是机体受到化学毒物急性损害时所应采取的现场自救、互救、急救措施,一般不涉及就医后的进一步治疗措施。在现场急救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施救者要做好个体防护,佩带合适的防护用具。
2)迅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取出口中义齿和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和有紫绀者给吸氧,注意保暖。
3)如有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术,一般不要轻易放弃。对氰化物等剧毒物质中毒者,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某些毒物中毒的特殊解毒剂,应在现场即刻使用,如氰化物中毒,应吸入亚硝酸异戊酯。
5)皮肤接触强腐蚀性和易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物质时,要迅速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清洗时应注意头发、手足、指甲及皮肤皱褶处,冲洗时间不少于15min。
6)眼镜受污染时,用流水彻底冲洗。对有刺激和腐蚀性物质冲洗时间不少于15min。冲洗时应将眼睑提起,注意将结膜囊内的化学物质全部冲出,要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7)口服中毒患者应首先催吐。在催吐前给饮水500~600ml(空胃不易引吐),然后用手指或钝物刺激舌根部和咽后壁,即可引起呕吐。催吐要反复数次,直到呕吐物纯为饮入的清水为止。如食入的为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则不能催吐,应饮牛奶或蛋清,以保护胃黏膜。食入石油产品亦不能催吐。
8)迅速将患者送往就进医疗部门做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在护送途中,应密切观察呼吸、心跳、脉搏等生命体征;某些急救措施,如输氧、人工心肺复苏等亦不能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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